近日,金华市公布2020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,兰溪荣获优秀单位。这是兰溪连续第三年获此殊荣。
近年来,兰溪始终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生态理念,深入贯彻落实《水土保持法》和《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》,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明显。
“十三五”期间,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林、种草、湿地公园建设、保土耕作、坡改梯等,兰溪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6.41平方公里,圆满完成各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。根据最新水土流失遥感普查成果,兰溪市水土流失面积为135.46平方公里,较2013年减少了25.79平方公里,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从12.29%降至10.32%。
【来源:兰溪市人民政府_兰溪要闻】